规范要求:
1. 周期安排:原则上每位校领导一年安排一次“校领导接待日”活动,每学期第一次接待日原则上安排党委书记或校长。
2. 方案拟定:每期接待日根据轮值校领导分工确定座谈主题、座谈对象和与会部门。
1.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受理方式:窗口、电话、短信、信件、邮件、网络平台等
2. 相关部门在接到受理事项转发任务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已办结情况或未办结原因报党政办。
3.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需告知来访者已办结情况或未办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