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要求:
一、会议申请原则
1. 精简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时才召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可通过其他形式解决的事宜不召开会议。
2. 高效原则。申请单位在会前应对拟讨论解决的事项,充分做好调研和意见征求,提出建议方案,并报分管校领导审议。
3. 计划原则。各类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既定周历执行,凡未按程序申报、未列入计划、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如临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紧急工作等),再另行安排。
二、会议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按计划组织落实,提前1天将会议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会上一般不再印发文字材料。
2. 参会人员按照会议周历安排准时参加会议,如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