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讯 5月16日,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8年度湖南省高校章程建设专项督导结果的通报》(湘教督办〔2019〕37号),我校被认定为章程建设“优秀”等次单位,并授予“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牌匾。
去年10月,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唐亚武任组长、湖南师范大学原校长刘湘溶任副组长的湖南省教育厅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组来校,对学校章程实施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我校章程实施、机制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我校章程知识的中层干部测试成绩和师生的满意度调查居全省第一。
近年来,我校坚持依法办学、依章办学,深入推进《章程》实施,扎实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努力建设“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高校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积极推动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据悉,本次章程实施专项督导采取网上督导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29所本科院校章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按照分类督导评审的原则,经专家分项评分和集体评议、厅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审定,大学层级上4所院校认定为优秀等次,6所院校认定为合格等次;学院层级上6所院校认定为优秀等次,13所院校认定为合格等次。本次督导结果还将纳入2019年度省“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及经费分配因素。(党政办 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