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管理和服务保障的各项相关工作。主要有组织协调、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接待联络、信息统报、信访处置、教育阳光服务、档案管理(含校史陈列馆)、法律顾问等工作。
工作职责
一、传达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等,负责贯彻落实过程中的综合协调。
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组织协调校领导深入基层、联系师生等工作。
三、组织协调学校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项等,负责学校重要工作安排。
四、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和授权,协调各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机构和教学单位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的推进进度等开展督查督办。
五、组织和安排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决策性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
六、组织起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决议、决定等材料,参与整理或草拟学校阶段性专项材料和综合性材料,起草或审核党委、行政有关材料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报告、讲话等。
七、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等工作,并指导校内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组织学校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汇编工作。
八、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呈阅、传递、反馈、归档和学校党委、行政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九、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对校内二级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等;负责学校印章印鉴、介绍信的管理。
十、负责学校综合信息收集、统计、审核和报送以及大事记、年鉴编印等工作,统筹学校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保管、整理、利用工作,并定期对全校档案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负责学校总值班室的运转和值班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与上级部门、有关单位和兄弟院校的联系沟通,做好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领导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督促各单位处理来信来访事宜,负责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业务用车、文印室、OA 行政办公系统的管理;公共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音乐厅、演播厅和大型场馆的调配和使用;机关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办公用房的调配;校领导办公室的服务保障。
十六、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联系学校法律顾问。
十七、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行政交办和各职能部门需协同完成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