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管理和服务保障的各项相关工作。主要有组织协调、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接待联络、信息统报、信访处置、教育阳光服务、档案管理(含校史陈列馆)、法律顾问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项、重要会议(含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校级层面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学校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党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三、参与校党委和行政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对学校某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意见。
四、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落实上级单位、兄弟院校来校考察、调研相关接待工作协调。
五、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安排校领导会议、出行、公务用车等日常事务。
六、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规范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联系学校法律顾问。
七、协助学校形象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学校校名、校标、校牌、校徽、校旗及学校标识、声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公共关系用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公文处理、重要文字材料起草及文书归档工作。
九、负责全校机要文件的收发、呈阅、传阅、清退及保密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全校电子屏的内容维护与更好工作、数字化档案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的综合统计及有关信息搜集、报送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编发学校大事记、年鉴。
十二、负责“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催)办各相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学校作息时间,负责学校总值班室的运转和值班工作,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印章及领导私章管理和使用,负责校内各单位党政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
十五、负责校级授权、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负责开具学校各类公函、介绍信和证明材料。
十六、负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邀请来宾、上级来客请示报告制度执行。
十七、负责与全校二级单位办公室的工作联络、交流,指导各二级单位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并组织业务培训。
十八、负责学校办公楼、会议室和演播厅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做好文印与收发室工作。
十九、负责校史陈列馆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校内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十一、完成校领导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